关于做好县外返永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年第5号)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现将县外返永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月17日起,县外返永入永人员必须按出发地规定办好相关手续,入永时主动到所在村(社区)指挥部报到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从(经)湖北、广东、河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江苏、重庆、山东等10个省市的返永入永人员,需集中观察14天;从(经)其它省市的县外返永入永人员,必须自觉严格居家观察14天。
企业复工复产返永入永人员,从(经)湖北入永的需集中观察1天,经核酸检测呈阴性后再单独或居家办公14天,其他县外返永入永人员,由企业安排专人按复工复产要求严格落实岗前询问调查和岗后疫情防控管理。
三、县外返永入永人员(学生除外)集中观察费用自理,必须自觉履行防疫义务,不配合集中观察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不自觉严格履行居家观察义务的,一律强制集中观察。请广大群众对返永入永人员履行居家观察义务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870-4128016。
永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编辑:杨艳